小学生坠楼案
郭伟俊律师
2008年,呼和浩特市某校一小学五年级学生在放学后从二楼坠下,坠楼之后学校老师及时送往医院救治,与此同时关于坠下的原因众说风云。有的说是放学后教师批评严厉了,有的说学生任性怕家长回家看到考试卷批评,如此等等,客观事实的结果是坠楼后双脚腕多处严重骨折。
闻讯而来的教师立即通知了值班领导,拨打120后受伤者被送往内蒙古附属医院第二医院救治。
事后该学生家长多次到学校进行过协商,后来就到校长办公室漫骂,干扰正常的教学教育秩序。
救治之后的赔偿金额很高,学校是个教育单位,并非是个经济实体,面对高额赔偿无所适从。校长知到我从事教育法学研究多年后约我谈论此事如何处理,我告诉他应该积极应诉,第一查清事实,第二明确责任,第三根据责任划分依法承担。
我去过学校调查过,对教师和同伴学生做了调查,也去过医院调查过,看到受伤学生的痛苦和落下的残疾心里很是难受,最后我给学校提出了一个法律建议。
案件经过一审和二审,最终案件还是在我的调解下结案。此事已经过去很多年了,希望那个受伤的孩子恢复的能够如愿,也希望学校的管理警钟长鸣,丝毫不能懈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