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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使用“法治”与“法制”

发布时间:2022-09-30 06:31:26  字号:【  】  点击次数:4122次

正确使用“法治”与“法制”

                             

2014年10月20日,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问题,要真正建立法治国家;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

“法治”一词是我们日常工作中常见的一个词,许多人往往不加区分的与“法制”一词加以等同使用,“法治”建设理解为“法制”建设,将“法治”宣传理解为“法制”宣传等,常常把“法治”和“法制”两个概念混淆不清。

“法治”与“法制”是具有一定的内在联系,但内涵并不完全相同,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词,为了各单位在工作中正确理解和使用“法治”与“法制”,现经内蒙古青少年普法协会权益部研究后对两个词进行了整理,并依据国家《法治国家建设纲要》《法治政府建设纲要》《法治社会建设纲要》《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等政策及法律文件,汇集了部分关于“法治”与“法制”的词语,请各单位在使用中参考。

 

                         内蒙古青少年普法协会权益部

                             2022年9月30日

 


“法治”与“法制”分类区别说明表

分类

区分

产生和发展

法治的产生和发展不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

法制的产生和发展却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在任何国家都存在法制。不过在任何国家都存在不同发展水平的法律制度。法制的产生,并不意味着法治的诞生,二者并不同步。

从概念和内涵上讲

法治是指一个法律信念,内涵是一种治国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是对法制这种实际存在东西的完善和改造,是一种社会意识,属于法律文化中的观念层面;

法制是一种社会制度,属于法律文化中的器物层面,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又称为以法而治,内涵是指法律及相关制度,属于制度的范畴,法制是一种正式的、相对稳定的、制度化的社会规范,是一种实际存在的东西。

基本要求上讲

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严格依法办事,法律在各种社会调整措施中具有至上性、权威性和强制性,不允许当权者的任性;

法制的基本要求是各项工作都法律化、制度化,追求的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实行的主要标志

实行法治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严格遵守法律和依法办事;

而实行法制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到法律监督等方面,都有比较完备的法律和制度。

核心意义上讲

法治的核心是强调社会治理主体的自觉性、能动性和权变性;

法制的核心是强调社会治理规则(主要是法律形式的规则)的普适性、稳定性和权威性。

内蒙古青少年普法协会权益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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