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12月22日 星期日 欢迎您访问教育法治网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 会员登录 | 会员注册
教育教育

教育法讯

  • 教育法讯Company
  • 更多MORE
教育法讯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教育法讯 > 教育法讯

家社校三位一体 童心圆同心助力

发布时间:2023-01-26 11:40:01  字号:【  】  点击次数:4666次

家社校三位一体 童心圆同心助力

  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文件的出台,是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细化落实的指导性文件,为中小学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科学教育观念,增强协同育人共识,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新格局,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了基本遵循。

  一、坚持科学理性规范的协同育人新机制

  《意见》的出台是从学校、家庭、社会三个领域视角的科学指导、理性呼吁、规范操作,坚持的是三方同心发力的协同育人新机制的创生,体现以下三个特征:

  1.问题导向的针对性

  文件从家社校协同育人已有成效的基础上,立足现实中尚突出存在的职责定位不清晰、协同机制不健全、条件保障不到位等典型性问题,针对性地从学校的协同育人主导作用、家长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和社会全面育人的有效支持和服务功能出发,进一步明晰强化了三方协同的职责和功能。

  2.三位一体的指导性

  文件给与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个领域清晰明了的指导性意见,界定了学校作为教书育人主阵地的主导作用,家庭作为第一个课堂的主体责任及社会作为家庭教育公共服务的支持体系,明确了三者协同一体、融合助力的教育生态,提供了协同三方明确的指导性细则。

  3.同心同向的操作性

  文件从总体要求、三方责任与具体要求及实施保障几个维度厘清了协同育人各方的职责定位,进一步明确了三方的具体工作要求,致力于三方配合、同向发力的协同机制的落地执行和有效检查。从可操作性视角,在强调三方的协同关系基础上坚持细节和实效。

  二、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新格局

  《意见》的核心内容是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新格局,在大量调研、总结、征询的广泛研究基础上,提出了全面育人的生态净化和体系完善,呈现如下特质:

  1.四个坚持掷地有声

  坚持育人为本、坚持政府统筹、坚持协同共育、坚持问题导向,四个坚持的工作原则掷地有声,从学生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出发,加强政府的系统联动,促进学校家庭社会的协同机制,着力破解现状突出问题,凸显了协同育人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2.学校主导责无旁贷

  对于学校而言,必须清晰地意识到在协同育人中的主导作用。作为教育的专业单位,如何及时地向家长沟通学生情况、如何把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重要职责、如何统筹用好各类社会资源,学校教育在家庭社会两者间起到了积极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着责无旁贷的主动性教育功能。

  3.家长履责义无反顾

  对于家庭而言,家长需要形成和强化家庭是孩子第一个课堂、家长是孩子第一任老师的责任和使命意识,从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大局意识层面上主动提高家庭的教育水平,主动成为学校教育和社会体验之间的粘合剂,义无反顾地为孩子的全面成长提供更为广泛的教育空间。

  4.社会支持保驾护航

  对于社会而言,助力家庭教育的社会体系完善、社会资源共享、社会环境净化等是对孩子全面发展的保驾护航和添砖加瓦。本次《意见》进一步厘清了社会各个职能部门的协同责任、组织功能、支持系统、服务界定等明确要求,提供了社会各方协同育人的服务清单目录,职清责明,一目了然。

  三、推动学校成事成人的协同育人新生态

  《意见》的出台为学校构建协同育人生态的方向性提供了明确的指引,有助于学校在成就协同育人之事中培根铸魂,成就面向未来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从基层学校的角度,应重点完善以下三项机制,抓好文件贯彻落实,形成育人合力。

  1.建立学校主导的联席共议机制

  以学校为主导,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共建单位等的三方联系会议机制,通过前期三方现状调研,学校主导制定协同育人推进计划,结合《意见》清单目录明确三方育人职能,形成长程常态的家社校联动机制。

  2.建立社会资源的集聚共享机制

  学校应进一步充分挖掘和利用所在区域的社会多元资源,形成主题式的集聚共享资源课程,常态开展宣传教育、科学普及、文化传承、兴趣培养和实践体验等活动,努力为学校教师及家长亲子等开展多元社会体验提供社会支持系统,因地制宜地利用社区资源丰富学生的课堂,拓展学生的课外活动阵地。

  3.建立专业队伍的联智共育机制

  一是建立一支具有专业指导家庭教育能力的专业指导队伍,学校把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重要职责,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切实加强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建设。

  二是建立一支由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组成的家长志愿者队伍,落实家长会、学校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制度,建立网上家长学校。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积极作用,以多种形式注重听取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加强家长委员会工作指导,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行为。

  三是建立一支家庭教育讲师团队伍,实现每个家庭接受教育全覆盖。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志愿者队伍,加强和社区的联动,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重要内容,积极构建普惠性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依托社区的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家庭教育宣传与指导服务活动。

  《意见》的出台如灯塔,指引着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同向聚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社会文化和生态空间,助力青少年走向美好的未来。(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明强小学校长兼党支部书记 姚凤)


法治教育家园 jiaoyujia.com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关于我们 

咨询电话:13604715164   
邮箱:jiaoyujiayuan@qq.com
办公电话:13604715164

蒙ICP备2022003007号-1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     邮编:010040
教育法治网    内蒙古教育律师网     内蒙古学校法律顾问    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