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天大案启示录
郭伟俊律师
办理过大案,不在少数,凶神恶煞如鬼神之界,生生死死如云雾聚散,诋毁陷害是小菜,分崩离合是常态,恩爱情仇不稀罕,但是此案之大还是超出了我的估计。仅此谈谈启示实为警示于人。此案特征如下:
一、多。
被害人多,刑事法律规定的被害人是指被犯罪行为侵害的人,而限于身体或生命被被剥夺的受害人。诸如财产、名誉等受害人都是刑事法范围内指的被害人。此案直接和间接被害人估计几十或者更多(一些想放出去钱赚取高利息的人)。
涉嫌罪名多,一般一案涉嫌一个罪名,也有多个,但此案涉嫌罪名众多,没细数,因为我只负责一个人的一个罪名的认定和量刑辩护。
被告人之间特殊关系多,有的是夫妻,有的是恋人,有的是师徒,有的是朋友,有的是兄妹,这事整的好复杂。
涉案证据多,你所见过的最大的旅行箱满满四箱,箱子里装的不是西瓜,不是土豆,也不是黄豆,而是纸张,每张纸上都有密密麻麻的文字、数字、表格。
涉案钱多,如果让你从1数到钱数的总额,估计你得数几辈子也数不完,不信那你从现在开始从1数到27亿试试。加油数哦!
案件跨度时间多。整整将近两年半。
旁听人员多,估计有几百吧。
押运囚车多,四辆囚车结伴而行。
庭审法警多,估计有几十多名法警轮班值班看守。
公诉人多,一般案件一个公诉人,此案三个公诉人。
辩护律师多,估计有将近三十左右律师,没细数。可以说云集了呼和浩特市律师界大多数律所的律师。
判决书有一百多页,一百页那得写多少内容,你想想就知道是个什么案子。
二、少。
手法少,此案作案手法全国唯一,“毒门绝技”,贻害无穷。
前来学习的法学院的或相关专业人少。其实此案一审相当于见识了几十位律师的思维和可学之处,可见很多罪名的认定过程,可见各种证据的交织,可见人世百态,可观人情林总,阅此一案可阅遍人情事故、世事沧桑、灵魂善恶、阴谋奸诈等等等等。
穿律师袍的律师少,只有一人就是本人,原本穿律师袍这么大场合是必须的,正确的,让我感觉像是我做错了什么似得,还的内心挣扎,我坚持对的。
给律师提供的饮水少,一瓶没有。其实白开水也可以招待人吗,但是法院也太世故,只给公诉人提供水,律师吗好想就是门外客。
三、伤。
涉案的银行自然将会损失惨重,涉案的被告人自然会伤及身心,其家庭也自然会受其连累,还有那些用一身积累财富的人,有的几百万、有的几千万、有的甚至上亿,金钱得之不易散之一眨眼功夫。没有智慧的财富守护者其实就是一个处境危险者。
四、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