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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论】青少年法治教育要有度

发布时间:2020-04-21 10:57:27  字号:【  】  点击次数:40393次

 陈俊 中国教育学刊

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与基础工程。青少年法治教育属于普法教育,有别于法律专业教育,推进过程中要把握好度,既不能过度拔高,更不能流于形式,而要让法治教育之树扎根校园、香飘校外。

一是教学内容深浅有度。培育法治意识,并在行为中表现为良好的规则习惯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目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属于普法教育而非法律专业教学,以学校教育为手段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教学内容要深浅有度。法治意识要深入人心,形成以规则判断是非的法治观,以规则为行为处事的法治习惯,形成对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价值认同与制度认同。教学内容与评价则要浅显些、易懂些,达到激发学习兴趣、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培育法治意识即可,不必拘泥于具体的法律条文或案件疑难解释,走入法条主义的误区。

二是校规校纪严格有度。校规校纪是重要的法治教育资源,合理的校规校纪有利于树立学生的规则意识,落实法治精神。法治教育实践中,要认识到言传不如身教。要避免一边在课堂上讲隐私权、合法财产所有权、人格尊严权,另一边又在搜查学生抽屉或书包、没收手机、讽刺学生,践踏法治尊严。如此,法治教育注定落空,法律只是考试的知识。校规要以不超越法律为原则,其制定应该合法有度,无视法律的做法只能培养出知法违法的“法治流氓”。学校要重视隐藏在管理制度中的法治教育资源,重视校规校纪的合法性,如有违法应当取消或整改,助法治观念植根人心。

三是区域普法区别有度。不同地区有着不同的社会经济环境。青少年法治教育需要结合区域特点,因地制宜。条件允许的地方可以借社会资源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如走进人民法院旁听案件审理或听专业人士的讲座等,更直接、更具体。但我国有的地区法治环境较弱,可供利用的社会力量薄弱,甚至缺乏奉法守法的社会环境。如此,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更显重要与艰巨。不能外求于人,不如内求诸己。如利用已有的社会环境与校园资源,开设法治宣传栏宣传教育、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模拟法庭或辩论会等,让法治的光芒充盈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本文来源于《中国教育学刊》2018年第七期,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作分享交流用。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若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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