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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一件未成年人保护案件入选自治区检察院保护民生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11-30 10:17:44  字号:【  】  点击次数:2259次



近期,自治区检察院发布十二个保护民生典型案例,新城检察院未检部门办理的白某某、石某某、樊某某虐待被看护人案,因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及时向教育部门及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有效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入选保护民生典型案例,体现了检察机关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刑事案件时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既要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同时对案件中发现的问题,针对不同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全面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案情简介


白某某、石某某、樊某某系某幼儿园教师及保育员, 2020年9月期间其采用针扎用针、剪刀等硬质尖锐物扎被看护的幼儿15名,并采用打脸、打手、互打、将幼儿关在班级门外等方式虐待幼儿。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案件给未成年人及其家庭造成重大伤害,社会影响十分恶劣。案发后新城检察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指导侦查取证,快速批捕、起诉。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侵害幼儿园未成年人案件往往具有取证难、影响大的特点。涉案幼儿园不同程度存在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为确保幼儿园能够全面发挥在监护、教育、管理儿童方面的责任,针对幼儿园管理存在的问题,于2020年12月向教育局及案发单位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存在的问题予以整改。


建议教育部门在幼儿园和学校教职员工队伍管理、联合司法机关开展自护教育和法治教育、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健全完善侵害未成年人事件投诉和处理机制、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和专项督导工作、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和办学机构的准入管理等方面加大管理力度。针对幼儿园则要求完善幼儿园安全监控设施,经济赔偿赔偿的经济损失,清理班级内不符合安全的的设施,通过设置专人与家长手机联网,实现对幼儿园内的实时监控。


教育部门和涉案幼儿园的整改


教育局和案发幼儿园收到建议后,迅速逐项整改,并及时向新城检察院反馈建议落实到情况。


教育部门将被侵害幼儿全部就近安排子在公立幼儿园入园;对教育全部进行师德师风教育培训:一是严格管理教职员工队伍。加强对教职员工师德品格、管理水平、心理素质、法律意识等教育培训,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二是开展学生自护教育、法治教育。三是严格执行强制报告制度。要求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建立强制报告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及时上报侵害未成年人案事件。四是认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五是严格教职员工准入制度。六是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积极推进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和规范管理工作,出台《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意见》,推进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七是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纪人员。现对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违规补课等有违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已依法依规取消2名教师资格。关停7所幼儿园,停办10所幼儿园;对辖区内全部幼儿园的安全监控装置进行清查,要求实现360度无死角;案发幼儿园退赔给被害幼儿的经济损失,获得被害幼儿家长的谅解。


典型意义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事关祖国未来和民族振兴,是涉及千家万户的大事,也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检察机关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工作要求,“没完没了”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细做实做好。呼和浩特市新城检察院在多起未成年人检察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发现幼儿园、学校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通过制发并公开送达检察建议的方式,更好地实现与被建议单位的良性互动,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机制,筑高筑牢未成年人校园安全保护“防火墙”。


文字来源:郝文霞


本期编辑 :马亚男


监审:李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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