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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借用房屋合同

发布时间:2017-02-09  字号:【  】  点击次数:21340次

教师借用房屋合同(教育家园版)

出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出借的房屋出借给乙方使用,乙方借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呼和浩特市                     

二、借用期限、费用

  1、该房屋借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房屋借用终止,甲方验收如果房屋有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向甲方承诺,借用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

4、借用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请求续借,则必须在借用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借用合同。

5、乙方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暖费、电费、物业费、垃圾转用费等费用由         方负责。

  三、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借用期内,甲方应保证出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借用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四、房屋的转让与转借

借用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借承借房屋。如果甲方发现乙方转借房屋,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房屋。

五房屋收回及相关责任

甲方对该房屋有权随时收回,但应当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无条件将房屋退还甲方,逾期不搬离,甲方有权强制收回房屋,并对乙方屋内财物不承担任何损失责任。

  六、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借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转借给他人使用的或者容留他人住宿的。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借借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或犯罪活动的;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八、乙方借用期间,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以及因管理造成的纠纷由乙方个人负全部责任。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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